商朝的中央官职有多少个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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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1-11 18:18:51
数量与职能的初步考察
商朝(约公元前1600年—前1046年)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二个世袭制王朝,其政治制度已初具规模,中央官职的设置是商代国家治理的核心,反映了早期官僚体系的雏形,由于甲骨文和金文记录的局限性,商朝中央官职的具体数量仍存在争议,本文结合考古发现与文献记载,尝试梳理商朝中央官职的构成及其职能。

商朝中央官职的文献与考古依据
商朝的官职体系主要见于甲骨卜辞和《尚书》《史记》等后世文献,甲骨文中记载了“尹”“多尹”“卿事”“三公”等职官名称,而《周礼》等文献虽成书较晚,但可能保留了部分商制遗存,根据现有研究,商朝中央官职可分为以下几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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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类官职
- 尹:最高行政长官,辅佐商王处理政务,如伊尹。
- 多尹:多位高级官员的统称,可能分管不同事务。
- 卿事:参与决策的重要臣僚,后世“卿士”的前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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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教与祭祀类官职
- 巫:负责占卜与祭祀,沟通神权与王权。
- 卜:专职占卜的官员,甲骨文中常见“卜人”记录。
- 祝:主持祭祀仪式,诵读祝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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军事类官职
- 师:军事统帅,如“师般”“师贮”。
- 马:管理战车与骑兵的武官。
- 射:统领弓箭手的军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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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廷与服务类官职
- 宰:掌管王室内务,类似后世“太宰”。
- 小臣:侍从或低级官吏,职能多样。
官职数量的争议与推测
由于商朝官职名称散见于甲骨文,且部分职能可能重叠,学界对其总数尚无定论,据不完全统计,甲骨文中出现的官职名称约30余种,但实际中央常设官职可能在10—20个之间。
- 陈梦家在《殷墟卜辞综述》中列举了20余种重要官职。
- 现代学者通过甲骨文分期研究,认为不同时期官职设置可能有所增减。
官职体系的特点
商朝中央官职呈现以下特征:
- 神权与王权结合:宗教类官职地位显赫,如“巫”“卜”直接参与国事决策。
- 职能分工初现:虽未形成后世六部制,但行政、军事、祭祀等职能已初步专业化。
- 世袭与任命并存:部分官职(如“尹”)可能由贵族世袭,而“小臣”等或由商王直接任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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